《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发布
2013年11月13日 10:07 国际食品安全网
原标题:《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发布
法制网北京11月12日讯 记者胡建辉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
《规定》新增加了申报单位提供由风险评估机构出具的风险性评估意见的要求。《规程》明确新食品原料技术评审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委员会重点对食品特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根据评审需要可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为可用于食品生产的食品原料。
- 免责声明:
-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010-5718 0536
- 3、本网欢迎作者投稿,投稿邮箱:zhouyx@accfutures.com(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