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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0万食品摊贩将持卡经营 集中加工成趋势
2015年09月14日 15:00   国际食品安全网

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将从101日起实施。根据条例,广东近60万名食品摊贩须持卡经营。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段宇飞11日称,未来还会发展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模式,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段宇飞表示,由于集中加工模式可以通过统一检验,双向溯源。同时,有利于节能减排,统一废油、废汽和污水的排放,因此,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模式是发展的方向。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食品的生产经营者;食品摊贩是指商品交易市场或者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有食品小作坊2万多家,从业人员20万人;各类食品摊贩近30万户,从业人员60多万人。由于条件所限,食品小作坊存在非法添加、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

根据该条例,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证卡明示公示、进货、销售台账等食品溯源制度。若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最高处以货值金额二十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段宇飞称,《条例》简化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准入条件及程序,实行登记证(卡)管理,体现重监管、轻许可的理念。同时,对食品小作坊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适时调整,更利于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依据风险高低优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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