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食品被省级挂牌督办 环保设施损坏却擅自生产,废水未经处理就排放,被责令整顿
福建省环保厅近日公布2015年第六批10个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福建海山食品有限公司因在环保设施损坏维修期间,擅自恢复生产,企业样品实验室废水未经处理排入雨水沟,而名列其中。
通报:“海山”擅自恢复生产
据悉,今年8月中旬,省环保厅在漳州市检查时发现,福建海山食品有限公司在企业环保设施损坏维修期间,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恢复生产,且未经环保部门备案同意,将生产废水通过槽罐车运至外单位处置。另外,企业样品实验室废水、包装袋清洗水未经处理排入雨水沟,厂区东南面公路边排洪沟处pH值、氨氮、COD、SS均超标。
该问题被列入今年第六批10个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9月10日,省环保厅责成漳州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挂牌督办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
企业:生产样品时被查到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位于龙海市程溪镇下叶村的海山食品公司,该公司正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办公室主任郑主任介绍说,早在6月份,他们就发现了污水处理池有漏水现象,就向龙海市环保局汇报。公司停产,并准备检修。8月18日那天,刚好有客户需要一些样品,就生产了一些。“当时生产产生的污水,就雇了3辆罐车,轮流运到颜厝去处理,没想到当天省环保厅刚好过来检查。”
郑主任说,当天就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现在我们按要求进行整改,已经达到了整改要求,而且我们也向龙海市环保局申请了恢复生产的请求,并得到同意,近期将恢复生产”。随后,他提供了一份恢复生产的申请和龙海市环境监测站当天的废水监测报告。
环保局:处罚企业2.6万元
龙海环保局长柯燕辉说,昨天上午,环保局监察大队去海山食品厂现场核实了企业的整改项目,并现场采样化验。经查,整改效果不错,所以同意该企业恢复生产。
柯燕辉介绍说,海山食品厂当时(污水)设施容量不够,要进行扩建改造,“在扩建的时候,该企业没有履行报备程序,而且在扩建过程中,用罐车将废水运到其它地方,于是我们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给予2.6万元的处罚”。
柯燕辉说,今后环保局将采取常规巡查和途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加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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