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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食药监局通报12批不合格食品
2015年08月31日 13:32   国际食品安全网

826日,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味之天”牌棒棒豆花等12种食品不合格,并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京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良味”五香瓜子仁、“庄味夫”美味瓜子仁、“好长兴”五香豆、“好长兴”酒鬼花生和“龙之家”红心地瓜干共5批次食品均被检测出有食品质量问题,主要是因为过氧化值、酸价、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资料显示,过氧化值超标说明产品的加工、保存方法不当,包装密封性不好也是原因之一。酸价超标说明食品加工存在用油质量问题,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甚至损害肝脏。本次下架的不合格食品中,“味之天”牌棒棒豆花系湘阴县光大食品厂生产。据了解,早在2008年北京市曾下架10种不合格食品,其中包括长沙市雨花区光大食品厂生产的“味之天”牌麻辣串串香和香辣鱼仔。2011年,长沙市雨花区光大食品厂生产的“味之天”多味豆笋又因苯甲酸超标在北京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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