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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5年08月31日 10:41   国际食品安全网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 近日,合肥市政府修订并发布了《合肥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后的《预案》规定了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体系、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每个单位应该承担的职责,从事故分级、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详尽的举措。

  根据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且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预案》对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时限作了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单位和个人可拨打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受理电话“12331”“12230”“120”投诉举报或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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