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申报需风险性评估
2013年11月13日 10:26 国际食品安全网
记者12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为更好地保证新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性,今后新食品原料申报单位需提供由有资质的风险评估机构出具的风险性评估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的《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提出,新食品原料应当具有食品原料的特性,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且无毒、无害,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潜在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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